近年来我国国民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但仍面临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相关疾病多发、营养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普及等问题。《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提出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居于首位的实施战略就是完善营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近日,据中国营养学会理事长杨月欣表示,《营养改善条例》的修改、论证正在进行。到2030年,营养法规标准体系将更加健全,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
杨月欣认为,营养立法是基础,只有在法律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做好营养改善工作,切实落实营养改善措施。从20世纪80年代起,营养学家和社会人士就开始呼吁营养立法工作,但时至今日,我国的营养法规领域仍呈空白,因此积极推进我国的营养立法工作至关重要。
自2014年10月至今,受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部门的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专家及法规标准委员会委员继续推进营养立法,先后组织召开了立法小组内部工作会、《营养改善条例》高层咨询会、专家编写会、征求专家领导意见,《营养改善条例》的修改、论证与完善持续进行中。
与此同时,法规标准委员会委员和营养与健康所专家正在策划营养立法的宣传方案,并撰写《营养改善条例》相关研究报告、起草说明和法条释义等配套文件,宣传营养立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争取引起共鸣,促进《营养改善条例》的早日颁布。